本网讯(记者 付磊磊)11月10日20时50分,随岳高速天门白茅湖段一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发生燃烧爆炸事故,造成2人当场死亡,周边部分民房受损,随岳高速公路双向受阻。 经初步调查,此次事故系两车于随岳高速(岳随向)208KM处刮撞所致。爆燃车辆(赣CU3883大货车)在由南往北行驶的过程中与停在应急车道上的半挂货车(陕E67902/陕E9046挂)发生刮撞,大货车随即发生爆炸,导致车上两人当场死亡,半挂车上1人轻微受伤。 事故发生后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吴锦,市委常委、市委秘书长沈爽,副市长史玉雄、李培刚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,指导救援工作。市公安、消防、安监、120急救中心等部门共出动近百人,5台消防车和1台急救车立即赶赴现场,配合高管部门展开救援。 经5个多小时的全力救援,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,随岳高速于11日凌晨3时恢复通行。
原标题:随岳高速天门白茅湖段一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发生爆燃
发布时间:2016年11月11日 11:45 来源:天门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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